这次回访,黄江看到了焕然一新的林业局面。这些改变缘于去年查办的一起案件。2015 年2月至3月间,村民向腾良先后多次从箭楼村村民手中以每株30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村民自留山里的18株原生野生香樟树,并且组织他人砍伐运输,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植物罪。经宁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向腾良被法院判处三个月。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黄江多次来到箭楼村的自留山里勘查,对植被情况进行摸底。他发现箭楼村山林内的香樟树生长较为密集,香樟本是国家二级植物,但山林内并无相关标志。而且对于擅自出售、收购野生香樟的行为,当地村民普遍认为,野生香樟长在自留山内,村民有出售的,收购时只需支付合理对价就不涉嫌犯罪。 “办理该案,只是一个起点。如何好这些珍稀树种不再被滥砍滥伐,才是我们最关心的。”黄江说。2015年12月底,宁乡县检察院向该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立健全资源档案,合理设立标志,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强化村民法律意识。 今年3月22日,宁乡县林业局正式向该县检察院复函。拿到复函,该院又组织与林业局分管野生植物的负责人集中约谈了一次。 “检察院的切中要害。我们及时总结了问题,不久后就采取了措施。”宁乡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建良介绍说,去年该局已对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普查和建立档案;对重点区域等进行了挂牌;林业执法大队在全县境内不间断巡回检查执法,林业重拳打击非法采集重点植物的行为,同时结合“野生动植物日”等重点节点开展专项宣传。 本文来源于ipf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