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三万余元在寿春租了一间门面房,本想开一家熟食店,却遇到,房租押金打了水漂。近日,合肥一男子将违规转让房屋的假“房东”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目前本案仍在办理中。 2015年11月,在合肥寿春看中一间门面房,随后与自称房主的王明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 据了解,双方的合同中约定,房屋用于门面商铺,租期一年,每月租金为7800元。2015年11月底,按合同约定,支付前三个月租金23400元及押金一万元。 合同签订后,开始装修房屋,准确开一家熟食店,并办齐了相关营业材料。 可是,让意外的是,熟食店还没开张,真正的房东就找上门来了。原来,这间门面房是房东租给王明姐姐的,王明及其姐姐并不能擅自转租门面房。 一怒之下,将王明告至庐阳区。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为化名)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