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晋阳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陆小青 陈明兰)10月15日11时10分许,位于玉林市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东段3号的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玉林市委、市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常委会主任鹿心社,自治区陈武,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秦如培,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严植婵,自治区副费志荣、黄俊华、周成方等自治区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救援处置工作。玉林市迅速成立了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树脂车间爆炸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接到报告后,正在兴业县调研的玉林市委、市常委会主任黄海昆立即作出,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好鹿心社、陈武等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全力做好救治伤者、善后处置、安抚疏导等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对厂区及周边被影响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清点人数、排除隐患,事态扩大。要迅速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命财产安全。 之后,黄海昆第一时间赶往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家属,详细询问受伤人员伤情和救治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及医院精心制定诊疗方案,充分调度资源,组织专家尽最大努力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玉林市市长韦韬,玉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丘德奎等领导也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搜索抢救伤员,并及时赶赴医院慰问伤员。韦韬要求,医院要全力以赴救治,用最好的医疗技术、最好的治疗方案、最好的药物,不惜代价、尽最大力量救治伤员生命,特别是伤势较重的伤者,一定要千方百计请专家全力以赴给予医治。要做好伤者家属情绪安抚工作,让伤者和家属坚定信心,配合医生治疗。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厅长李万春、自治区生态厅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杨宏斌率队到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当天18时许,经全力开展紧急救援处置工作后,专家对事故现场及周边进行初步监测,事故爆炸后没有形成火灾,未使用消防水,爆炸物在厂区内已得到收集,未影响周边企业生产和群活。目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机关依法控制,事故现场处置已基本结束,受伤人员在医院救治中,善后处置和现场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已启动事故责任调查工作。 据了解,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生物质材料、合成树脂、固化剂、锻造涂料(水性)、锻造砂,以及汽车养护产品(防冻液、冷却液、引擎宝、添蓝、防锈油、制动液、锂基脂)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锻造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化学品)的销售、技术咨询;废旧金属回收与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经营的除外)。法人为戴伟平,总经理周承紫,安全副总经理傅成志。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为呋喃树脂,年产200吨;冷芯盒树脂,年产2000吨。该公司在职员工45名,当天上岗35名,事发时有2名合作厂方技术员在场指导生产。2019年6月底,该公司与东莞市博俊树脂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生产酚醛树脂的合同,由东莞市博俊树脂材料有限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具体操作实施生产,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协助生产。 10月15日8:30左右,企业试生产,主要原料为苯酚和甲醛,通过化学反应生成酚醛树脂产品时,生产至11时10分许反应釜发生爆炸,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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