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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20-10-29 18:34:55 人气: 标签:石河子旧货市场
导读:为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流通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动态,现将国家统计局批准的《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流通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动态,现将国家统计局批准的《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制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制度自2004年10月起正式执行,每月6日报送销售1表、销售2表和经营1表上月数据,10月10日报送企业1表、企业2表、集团1表2003年数据,12月10日报送城市1表2003年数据。自2005年1月起按《报表制度》时间报送。

  《报表制度》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列测样本的企业有责任依法提供统计数据(这部分企业已经注册,用户编码和密码随文寄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样本企业数据填报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并根据企业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提出调整样本企业的意见和。需新增或调整样本企业的地区,按《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使用说明》(见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首页)添加企业用户,并将新增或调整企业名单报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为省、地、县商务主管部门开设了平台,具备数据、汇总、查询、交换等功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上直报系统,不断提高监测统计工作水平。

  (一)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直接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流通体制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历史时期,国内市场持续扩大,流通产业快速发展,影响国内市场稳定的因素增多。快速、全面、准确监测流通企业运行状况和市场供求动态,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和十届全国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方案,现制定《重点流通企业监测报表制度》,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市场监测工作:一是细化商品销售统计类值,准确反映市场消费热点;二是缩短监测数据生成周期,及时掌握市场运行动态;三是扩测范围,既包括商品批发零售、餐饮业,也包括住宿业和居民服务业;四是提高监测数据的系统性,既反映各行业规模最大企业的情况,也反映中小企业的情况;五是加强对包括内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监测。

  (二)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商务部根据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制定本制度的统计调查项目,并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和备案。中国商业联合会参与了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三)本制度数据来源为流通行业的样本企业。样本企业经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由商务部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样本企业涉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摄影扩印、租赁、拍卖、旧货、典当等行业,并在业态、所有制、地域、规模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样本企业填据,并及时提供本地区市场和流通企业运行状况的分析、预测报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和填写本地区流通行业基本情况报表。

  零售企业、批发企业、餐饮、住宿等居民服务企业 直接报送商务部,其中内资批发零售企业同时报送中国商业联合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2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数据。

  企业2表 《重点流通企业综合情况半年(年)报表》 零售企业、批发企业、餐饮、住宿等居民服务企业 直接报送商务部,其中内资批发零售企业同时报送中国商业联合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2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数据,7月20日前报送上半年数据。

  集团1表 《重点流通企业集团基本情况年报表》 商业企业集团。 直接报送商务部,其中内资企业集团同时报送中国商业联合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2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数据。

  零售企业、批发企业 直接报送商务部,其中内资批发零售企业同时报送中国商业联合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数据,21日前报送上半月数据。

  零售企业。 直接报送商务部,其中内资批发零售企业同时报送中国商业联合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数据,21日前报送上半月数据。

  经营1表 《餐饮等行业重点企业经营情况月表报表》 餐饮、住宿等居民服务企业。 直接报送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城市1表 《重点城市流通行业基本情况年报表》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直接报送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2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数据。

  (一)零售企业填写企业1表、企业2表、销售1表、销售2表。不包括商业企业集团,但可以包括商业企业集团的子公司。

  (二)批发企业填写企业1表、企业2表、销售1表。不包括商业企业集团,但可以包括商业企业集团的子公司。

  (三)餐饮、住宿、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摄影扩印、租赁、拍卖、旧货、典当企业填写企业1表、企业2表、经营1表。各行业企业不包括商业企业集团,但可以包括商业企业集团的子公司。

  (四)商业企业集团填写集团1表。商业企业集团是由多个法人组成的经济联合体,填报集团母公司和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数据。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督促本地区样本企业填写统计报表,样本企业原则上通过互联网直报商务部网站网上政务栏目下的“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确实无条件上网的企业,可请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或发传真、邮件。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网址:或,联系电线,传线,

  重点流通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企业1表)、重点流通企业集团基本情况年报表(集团1表)、重点城市流通行业基本情况年报表(城市1表),每年2月10日前填报上一年度数据。重点流通企业综合情况半年(年)报表(企业2表),每年2月10日前填报上一年全年数据,7月20日前填报当年上半年数据。重点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类值半月(月)报表(销售1表)、重点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数量半月(月)报表(销售2表),每月6日前填报上月数据,应急情况下启动半月报,每月21日前填报当月上半月数据。餐饮等行业重点企业经营情况月报表(经营1表),每月6日前填报全月数据。

  * 业态类型代码:01 大型综合超市;02 超级市场;03 便利店;04 仓储式商场;05 百货店;06 专业店;07 专卖店;08 其他

  0.1 0.1—0.5 0.5—1 1—5 5—10 10—30 30—50 50*

  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合作、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联营、其他内资、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

  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承担着各门店所需商品的进货、库存、分货、加工、集配、运输、送货等任务。配送中心主要为本连锁企业服务,也可面向社会。如本企业没有配送中心而是利用本企业以外的物流中心配送,可不填配送中心个数、配送中心面积,但应填报统一配送比重。

  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的经营形态。包括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便利店、仓储式商场、百货商店、专业店、专卖店等。

  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实用品为主,满足顾客一次性购物需求的零售业态。特点是:选址在城乡结合部、住宅区、交通要道;营业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商品构成以衣、食、日用品等为主;采取自选销售方式;有与营业面积相适应的停车场。

  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副食品和生活用品为主,满足顾客每日生活需求的零售业态。特点是:选址在居民区、交通要道、商业区;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左右;商品构成以购买频率高的商品为主;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出入口分设,结算由设在出口处的收银机统一进行;有一定面积的停车场地。

  指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特点是:选址在居民住宅区、主干线公边以及车站、医院、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事业所在地;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商品结构以速成食品、饮料、小百货为主,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特点;营业时间长;以开架自选为主,结算在收银机处统一进行。

  是一种采用自选式销售的零售业态,以挑选大众化实用商品、实行储销一体、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主要特征。选址在公边、交通要道,或利用闲置设施。主要的商圈人口为5-7万人,营业面积一般在4000平方米以上。设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

  指在一个大的建筑物内,根据不同商品部门设销售区,开展进货、管理、运营,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特点是:选址在城市繁华区、交通要道;规模大,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商品结构以经营服装、服饰、衣料、家庭用品为主,种类全、少批量、高毛利;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销售相结合方式;采取定价销售,可以退货;服务功能齐全。

  指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并且具备有丰富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适当的售后服务,满足消费者对某大类商品的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特点是:选址多样化,多设在商业区或百货店、购物中心内;营业面积根据主营商品特点而定;商品结构体现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主营商品占经营商品的90%;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从业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

  指专门经营或授权经营制造商品牌和中间商品牌,为适应消费者对品牌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特点是:选址在商业区或百货店、购物中心内;营业面积根据经营商品特点而定;商品结构以著名品牌、大众品牌为主;销售体现量小、质优、高毛利;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注重品牌名声,从业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并提供专业知识性服务。

  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店铺,以一定的形式组合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使复杂的商业活动简单化,以获取规模效益。连锁经营分为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连锁(也称作特许加盟)和连锁。

  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经营。

  也叫特许连锁。各连锁门店(被特许人)通过合同形式,取得使用总部(特许人)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和销售总部开发的商品的特许权,各连锁门店均为法人,但无自主经营权,统一接受总部指导。

  指以从事批零贸易等商贸活动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法人为主体组成的多法人的经济联合体,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产权为主要联系纽带,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17.批发:指专门从事批发贸易活动的企业和单位。批发贸易活动指批发商向批发、零售单位及其他企事业、机关单位批量销售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的活动;从事进出口贸易和贸易经纪与代理的活动;还包括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中固定摊位的批发活动。

  18.零售:指专门从事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贸易业或居民购进商品,直接转卖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作为生活消费和公共消费的流通企业和单位。零售包括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门零售商店、品牌专卖店、售货摊等主要面向最终消费者(如居民等)的销售活动;以互联网、邮政、电话、售货机等方式的销售活动;还包括在同一地点,后面加工生产,前面销售的店铺(如前店后厂的面包房)。

  (1)谷物、种子、饲料、牲畜、矿产品、生产用原料、化工原料、农用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乘用车、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等除外)等生产资料的销售,列入批发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2)非零售单位附带的零售活动(如汽车修理单位销售汽车零件),列入单位主业所对应的行业类别中;

  19.餐饮业:指在一定场所,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其现场消费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

  20.服务业:包括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包括家庭服务、托儿所、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和其他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包括修理和,如汽车、摩托车、办公设备、家电和其他日用品的维修,以及清洁服务。

  21.住宿业:指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服务活动的企业和单位。不包括:提供长期住宿场所的活动(如出租房屋、公寓等),列入房地产开发经营。

  22.娱乐业:指提供各种娱乐活动和以娱乐活动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企业和单位。娱乐活动包括室内娱乐、游乐园、休闲健身娱乐以及其他娱乐活动。

  23.运输业:包括铁运输业、道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24.仓储业:指专门从事货物仓储、货物运输和中转仓储,以及以仓储为主的物流配送活动的企业和单位。

  25.农林牧渔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林业:不包括列入国家自然区的森林和管理,以及城市树木、草坪的种植与管理。畜牧业: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渔业:包括海洋和内陆水域的养殖和捕捞活动;不包括专门供体育运动和休闲的钓鱼等有关活动,以及水产品的加工。

  26.制造业:指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和单位。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造;也不论产品是批发,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

  27.金融保险业: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单位的附属机构跨行业从事银行、证券经纪代理(含证券营业部)、证券投资(含券商自营业务)、保险、信托、风险投资、实业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和单位。

  28.房地产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的企业和单位。

  29.其他行业:除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外的行业。

  指在该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指从本企业(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境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这个指标反映国内流通企业从国内、国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金额。商品购进总额包括:

  (4)从其他单位购进的商品,如从机关、团体、企业、单位购进的剩余物资,从餐饮业、服务业购进的商品,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的商品,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

  (1)企业为了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收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收回的成品、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

  购进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单位仓库,凡是通过本企业结算货款的,都包括在内。从国内购进的商品,以进货原价计算商品购进,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CIF)为基础,并将外币按人民币折合计算。如对外合同以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应由我方企业负担的各项费用也包括在商品购进的金额内;但不包括到达我国口岸后发生的各项费用。收入的进口佣金冲减购进金额,不包括不易按商品认定的佣金额。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其购进金额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包括收购价款和在购入环节缴纳的税金等。

  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金额。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额、出口额和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这个指标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包括: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2)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移交而交给其他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样本等;

  商品销售是指商品已经售出、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后,以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时作为商品销售。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在实际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时,作为商品销售。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作为商品销售。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商品销售。采用预收货款方式的,在商品发出时作为商品销售。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以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时,作为商品销售。在交款提货的情况下,如货款已经收到,只要帐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不论商品是否发出,都应作为商品销售。出口商品,陆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商品销售。预收货款不通过银行交单的,取得以上提单、运单后,作为商品销售。出口的商品,一律以离岸价(FOB)为商品销售,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的,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我方负担的以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银行财务费等,冲减商品销售。不包括不易按商品认定的累计佣金收支,出口商品发生的对外理赔,冲减商品销售。自营进口商品,如企业与国内用户签订合同实行货到结算的,在货到达我国港口取得外运公司的船舶到港通知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商品销售;合同对国内实行单到结算的,凭国外账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商品销售;库存进口商品凭出库单向用户开出结算凭证后作为商品销售。

  零售额:指售给城乡居民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直接用于公用消费的商品的金额。包括:

  (2)售给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附设的专供本单位人员食用,不对外营业的食堂的各种食品、燃料;

  (5)售给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办公、纸张、账册、文印用品、计算工具、书报和品:公共用的纺织品、针织品;学校用的教学用品;文体用品;非专用的劳品,如工作服、套袖、围裙、手套、毛巾、肥皂等;日用百货和杂品,包括职工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和清洁卫生工具等:家具、设备、日用电器、电讯设备、电影器材和器材等;取暖用的设备和燃料;防暑、降温的饮料;供职工乘用的交通工具和油料;零星修理各种公用消费品、生活用房屋的各种零配件、材料、工具、建筑材料等;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器材;其他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地质勘察、水利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国民经济各单位用于生产和业务经营使用的商品;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等单位用于转卖的商品;售给对外营业影剧院的设备和器材;售给自然科学研究单位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各种仪器仪表、化学试剂、元器件、工具和其他有关设备;售给、清洁队、出租汽车公司等单位用于业务活动的设备、车辆和燃料;售给企业单位生产上专用的劳品;售给民政部门救灾用的商品:售给国有农场、国有拖拉机站、排灌站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和燃料。

  指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已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的总金额。此指标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的商品库存情况,以及对市场商品供应的程度。

  (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企业(单位)的商品,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商品;

  (1)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如商品已作销售但买方尚未取走的商品,代替他人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代其他单位销售(未作购进或调入)而未售出的商品;

  (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包括本单位所属加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

  企业的库存商品金额可以采用进价或售价进行核算,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或实际采购成本)计算期末库存;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的售价计算期末库存。购入的商品,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计算期末库存(对己计入购进尚未运到的商品,也可计算期末库存);对于月终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入库商品,按应付给供货单位的价款暂估计算期末库存;年度终了,凡已转入库存和己作销售的进口商品,属于国外以离岸价格成交、有应付未付国外运保费的,应先估计期末库存;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包括在期末库存中;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在发出商品时作减少期末库存,当加工商品收回时增加期末库存(包括商品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加工税金等)。

  指企业销售商品实现的价值扣除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后的余额。即商品销售额减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

  指企业在购销存环节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进货运杂费、装卸费、整理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仓储保管费、检验费、广告费、商品损耗、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经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

  指企业销售商品所获利润的总额。商品销售收入减商品销售成本、流通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余额,商品销售收入小于后三项之和为亏损,用“-”号表示。

  指企业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等收入。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董事会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涉外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商标注册费、技术转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不含行政开发的无形资产)、修理费、消防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审计费、坏帐损失、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等。

  指企业为筹集业务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收入与支出相抵后实际实现的盈亏总额。如收入小于支出,即亏损,以“-”号表示。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按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资产。

  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某项固定资产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企业的固定资产是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存货和待摊费用。

  指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企业投资人投入企业的资金、资本公积金,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对股份制企业,所有者权益即为股东权益。

  指企业在全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

  指企业在年度内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该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

  包括粮食(如小麦、大米、大豆、玉米等),薯类及粮薯制品(如粉皮、粉丝、粉条、淀粉等),食用油,肉类(如猪、猪肉及猪肉制品、牛、牛肉及牛肉制品、羊、羊肉及羊肉制品等),禽类(如鸡、鸭、鹅、野禽、雏禽和腌拉腊、卤熟制的各种禽制品等),蛋类(如鲜蛋、冰蛋、再制蛋等),水产品(如鲜的干的各种海水、淡水产的鱼、虾、蟹、藻类、贝类等),糖果糕点(包括食糖、糖果、糕点),干鲜菜(如干菜、鲜菜、酱腌菜),干鲜果(如各种新鲜瓜果、干果及蜜饯果脯等),豆制品,滋补食品,食盐,调味品(如花椒、八角、胡椒、酱类、酱油、醋、味精等),食品罐头,奶及奶制品,其他食品加工制品(如速冻食品等)。

  包括液体型饮料(汽水、果菜汁饮料、矿泉水、酸牛奶等),晶粉型饮料(麦乳精、菊花晶、咖啡晶、咖啡粉、可可粉、果汁粉等),块型饮料(咖啡茶、可可茶、姜茶、银耳茶、菊花茶等),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冰棒、刨冰等),茶叶,咖啡,可可和其它饮料。

  烟类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莫合烟、鼻烟等烟草加工品,不包括烤烟、晒烟等烟草加工原料。酒类包括经过蒸馏、发酵、酿造、配制的,含有酒精度(乙醇)的各种瓶装、散装白酒、啤酒、黄酒、果露酒(含配制酒),不包括酒精和卫生部门审查批准用于治病的药酒。

  针织品类包括纯棉、纯化纤、纯丝绸以及化纤、真丝与棉(包括短涤纶)混纺的针棉织品,毛毯、线毯、地毯、毛巾、毛线、毛织物等纯纺、纯化纤、混纺针织品,以及化纤针织面料等(注:针、纺织品包括除服装外的制成品,如床上用品、袜子、针纺织手套、桌布、窗帘等)。

  纺织品类包括布(棉布、棉花化纤混纺布、化纤布、等外棉棉布、玻璃纤维布、再生纤维布、野杂纤维布、土纱布、无纺布、漆布),呢绒(包括涤纶织物),绸缎,麻布,纱类(包括棉纱、等外棉棉纱、玻璃纤维纱、再生纤维纱、野杂纤维纱、废纱、土纱、麻绒等)。

  服装包括以棉布、棉花化纤混纺布、麻布、化纤布、呢绒、绸缎、裘皮、皮革和纯棉、纯化纤、纯丝绸以及化纤、九把刀照片真丝与棉混纺的针织面料等为原料缝制的各种男、女、、儿童的单、夹、棉、皮等各种服装(包括内衣裤、外衣裤、衬衫、衬裤、、裤衩和裙子等),包括以毛线、丝线、麻线和各种混纺线编织的各种服装,如毛衣、毛衫、毛裤等。

  包括皮鞋、布鞋、胶鞋、全塑料鞋及各种材料制作的靴、凉鞋、便鞋、拖鞋、运动鞋、旅游鞋、春秋鞋。

  包括护肤品(如霜、香脂、乳液、润肤油等),美容品(如香粉、胭脂、唇膏、眼影,眉笔、指甲油及各种化妆盒、假发等),护发美发品(如发油、发露、发乳、发蜡、发宝,营养发水、护发素、发胶、摩丝、各种染发剂等),清洁化妆用品(如洗发香波、洗发膏、洗发精、浴液、剃须膏、花露水、爽身粉、腋下香、香水等),药物美容用品(如防秃生发水、浓眉露、止痒水、祛斑霜、粉刺露、防晒剂、痱子粉、减肥霜等)以及其他化妆品。

  包括日用金属制品(精铝、铸铝、铝合金家用器皿,不锈钢制餐具,家用厨具及其他不锈钢器皿等,不包括工业建筑的通用金属器皿),日用搪瓷制品(单瓷、双瓷的面盆、口杯及其他搪瓷制品等,不包括工业建筑的通用搪瓷制品),日用塑料制品,日用皮革制品,日用人造革制品,日用玻璃器皿,日用洗涤用品(包括洗衣粉、肥皂、香皂、浴皂、药皂、牙膏及各种清洁洗涤剂等),日用百货(如缝纫机、保温瓶、箱包、雨衣、理发用具、剃须刀具、火柴、打火机、腰带、刀、剪、锁、钳、卫生纸、卫生巾等),普通饰品,燃气灶具(包括燃气热水器、各种灶具),儿童玩具,手电筒,电池,照明器具(包括各种灯具、灯泡、灯管等),日用杂品(包括铁锅、笼屉、瓷碗、碟等餐具和炊事用具、清洁卫生用具,竹、木、藤、柳编制品以及炉子、烟筒和取暖设备等),钟表、眼镜及其零配件,工艺美术品(包括雕塑工艺品,如玉雕、牙雕),金属工艺品,漆器工艺品,画类工艺品,人造花卉,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如竹编工艺品、藤编工艺品、草编工艺品),刺绣工艺品,抽纱工艺品,烟花炮竹,自行车、三轮车和手推车也包括在内。

  指以金、银、铂等金属及钻石、宝(玉)石、翡翠、珍珠、水晶、象牙、骨角等为原料,经加工和连接组合、镶嵌等方法,制成各种图案造型的装饰品、饰品、工艺品等。包括首饰,如项链、戒指、耳环、手镯、脚链、挂件、别针、发夹等;珠宝饰品,如宝(玉)石、钻石镶嵌、珍珠镶嵌、宝(玉)石首饰以及其他金银珠宝饰品等。

  包括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工具配件、水暖器材、各种专用工具、五金杂品、木瓦工具、电工、电讯器材及配件等。

  家用电器包括洗涤电器(洗衣机、甩干机等),制冷电器(电冰箱、电冰柜、房间空调器、家用电风扇等),清洁电器(吸尘器、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电热水器、电熨斗等),家用厨房电器具(食品加工机、微波炉、抽油烟机、电饭锅、电烤箱、洗碗机、消毒柜等),家用保健电器具(电取暖器、电动按摩器等)。

  音像器材包括电视机、录音机、机、摄像机、收音机、幻灯机、组合音响、机、专业音响器材、专业声像器材以及配件等。

  包括体育用品(包括球类、球类器材、体操运动器材、举重运动器材、田径活动器材、水上运动器材、冰雪运动器材、射击、射箭、击剑器材、场地器材、航空、航海模型材料、健身器材、运具、钓鱼用具等),健身器材(包括扩胸机、举重床、自重式健力器、哑铃组合架、坐式后拉器、卧式后屈腿训练器、跑步机、健步器、骑马机、滑雪器、健骑机,以及各种非电动按摩机、健腹器等),游艺器材(包括游戏机、插卡式电脑学习机、儿童运动游艺器材等),棋牌(包括象棋、国际象棋、围棋、克郎棋、军棋、跳棋、扑克牌、麻将牌等),戏装道具,器材(包括摄影用品,如机、座机、外拍机、胶卷、、相纸、放大机、机镜头、机机身、摄影灯具、机零配件及其他摄影用品;暗房用品,如上光机、反拍机、翻版机、冲片机等;修相用品,如修相油、上色用品、修底版用具等;洗相药品,如显影药、定影药等其他器材等,不包括X光及工业用)。乐器,包括各种乐器以及乐器辅助用品和配件。

  电子出版物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音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储存在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媒介,其形态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ROM)、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集成电卡(IC CARD)等。音像制品是指各种磁、光、电介质的录音、的磁带、光盘(CD、LD、VCD、DVD等),包括各种空白的录音带、带和激光盘。

  包括学习和办公用的纸张、打印机、油印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算盘、文具、普通测绘仪器、印刷材料以及教学用的设备、器材、标本、模型、计算机及配件等,不包括通讯器材。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包括CPU在80186以上的大、中、小、微型、便携式电子计算机(包括多计算机)和计算机的辅助设备,如服务器、扫描器、打印机(针式、喷墨、激光)、不间断电源、多配件以及专用设备、零配件,计算机用磁盘、磁带、打印机用纸、色带等;不包括单板机、插卡式电脑学习机和各种电子计算机软件(包括在“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中,随机附赠品除外)。

  指用木材、金属、塑料、藤、竹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供人们生活、学习、工作、休息用的各种普通家具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用家具,包括床、桌、茶几、椅子、凳、沙发、柜、衣箱、衣架、屏风和成套、组合家具以及医院、学校、图书馆、旅游、办公等专用家具。

  指人用的各种药品、中药材以及各种小型医疗用品、敷料,不包括医疗用的各种大型设备,如CT机、核磁共振器等和兽用的各种药品、医疗器材。

  汽车包括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车辆和汽车零配件。包括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和汽车底盘等。

  包括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如土砂石产品、耐火土石开采初加工品、工艺美术品用非金属矿、石棉、工业原料用云母、石墨、石膏、工业原料滑石、滑石粉、金刚石、水晶、冰洲石、瓷土、膨润土及其初加工品、长石、叶蜡石、蛭石、硅线石、凹凸棒石、海泡石、浮石、沸石、珍珠岩、霞石正方岩、刚玉、硅藻石和硅石灰石等;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如水泥、无熟料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混凝土制品、水泥预制构件、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砖、瓦、建筑砌块、石灰、轻质建筑材料、建筑用石材加工品、建筑防水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建筑用玻璃制品、平板玻璃、压延玻璃、玻璃砖、泡沫玻璃、工业技术玻璃、特种玻璃、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石英玻璃及其制品、光学玻璃、玻璃仪器、绝缘玻璃、玻璃保温容器(不包括日用玻璃保温容器,该商品统计在“日用品类”)、普通陶瓷制品(不包括陶瓷餐具,该商品统计在“日用品类”)、工业陶瓷、高压绝缘子、低压绝缘子、耐火材料制品、玻璃窑砖专用耐火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碳化纤维、石墨热交换器、石棉制品、云母制品、磨料和磨具、铸石、化学石膏、人造水晶、合成云母、人造金刚石、晶体材料、晶体镀膜材料等;办公和家庭用的室内装饰材料,如地板、地板革、墙纸、墙布、涂料、乳胶漆及各种装饰用具,不包括家具、清洁电器和家用厨房电器具。

  包括木、竹采伐产品,如原木、小规格木材、薪炭木材、毛竹、篙竹等,锯材、木材、人造板、木材防腐制品,木(竹)制工业、建筑业用品,藤、棕、柳条工业制品等。

  包括化学矿采选品,如:硫铁矿、磷矿、硼矿、钾矿、天然硫磺、钙芒硝矿、芒硝矿、蛇纹石、天然碱、重晶石、毒重石、天青石、雄黄石、明矾石等;化工产品(不包括日用化工产品,统计在“日用品类”或“化妆品类”)如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化学试剂、X光、工业用等;橡胶制品(不包括日用橡胶制品,统计在“日用品类”),如橡胶运输带、橡胶类传输带、橡胶三角带、橡胶风扇带、橡胶胶管、再生胶、橡胶导风管、橡胶浮筒、橡胶杂品、乳胶制品、橡胶密封制品、特种橡胶制品、软胶壳、微孔橡胶隔板、胶绳、胶筋、胶液、密封腻子等;塑料制品(不包括日用塑料制品,统计在“日用品类”),如塑料薄膜、塑料板材、塑料管、塑料棒、塑料异型材、塑料丝、塑料人造革、塑料合成革、泡沫塑料、塑料工业配件、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等塑料原料等。

  包括原油、炼厂气体、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工业燃料、溶剂油、润滑油、石蜡、地蜡、专用蜡、凡士林、洗涤剂原料、石油脂类、石油沥青、标准油、白色油、软麻油、原料油、润滑脂、石油酸、石油酸皂、液化石油气等。

  1、粮食:包括小麦、大米、大豆、玉米等和薯类,按贸易粮统计。原粮、成品粮均要折成贸易粮。粮食的统计范围和折算方法同粮食部门统计制度。

  2、食用植物油:包括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棉籽油、茶籽油、胡麻油(亚麻油)、葵花籽油、豆油、米糠油、玉米胚油以及其他食用植物油及各种油料折油。

  3、猪及猪肉:包括活猪、鲜、冻猪肉和猪肉制品。活猪:包括肥猪和育肥猪。鲜、冻猪肉:包括鲜肉和内外销的冻肉、分割肉以及分割下来的碎肉、肉制品。猪肉制品:指用猪肉做的酱肉、熟肉、咸肉、腊肉、烤肉、风肉、火腿以及各种香腊肠、肉松和肉干等。不包括头、蹄、内脏制品及猪肉罐头。

  4、牛及牛肉:包括采用黄牛、水牛、牦牛,鲜、冻牛肉和牛肉制品。不包括头、蹄、内脏制品及牛肉罐头。

  5、羊及羊肉:包括采用山羊、绵羊、鲜、冻羊肉和羊肉制品。不包括头、蹄、内脏制品及羊肉罐头。

  7、食糖:包括国产和进口原糖、白糖(绵白糖、土白糖和白砂糖)、红糖(赤砂糖、片糖和土红糖)和加工糖(冰糖、方糖)。不包括糖果。蔗糖一般用麻袋装1袋=100千克;甜菜糖用布袋装1袋=50千克;土糖用薄草袋装1袋=50千克。

  9、各种饼干:指以面粉(糯米粉)、糖和油脂为原料,配以奶制品、蛋制品等辅料,经成型、焙烤制成的各种饼干。包括甜、咸、酥性、韧性、梳打、夹心、咸化、蛋圆、拉花、发酵、压缩、菜蔬饼干及其他饼干。

  10、方便面:指用沸水泡几分钟或煮几分钟即可食用的面条,包括袋装、碗装、盒装以及散方便面。

  11、瓶装饮用水:指密封于塑料瓶、玻璃瓶等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有天然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地下矿泉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饮用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等加工方法,去除水中的矿物质、有机成份、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等制成的水)等。包括各种矿泉水、太空水、蒸馏水、水。

  12、碳酸饮料: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体的饮品。成品中二氧化碳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包括果汁型(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果味型(以果香型食用香精为主要赋香剂,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可乐型(含有焦糖色可乐香精的碳酸饮料)、低热量型(以甜味剂全部或部分代替糖类的各型碳酸饮料和苏打水成品热量低于7.5KJ/100毫升)等,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的饮料。

  13、液体奶:指以牛、羊乳为原料,经分级、净乳、杀菌、浓缩、干燥、发酵等加工制成的鲜乳或乳制品。乳制品有配制型含乳饮料(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为乳酸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乳酸菌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水、糖业等条制成的制品。成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为乳酸菌饮料)。包括:巴氏杀菌奶、超高温消毒奶,各种纯牛奶、鲜牛奶、纯鲜牛奶,各种脱脂、低脂、全脂牛奶,各种增加了添加剂的牛奶,如草莓奶、巧克力奶、咖啡奶、钙奶、VAD奶、甜牛奶等,以及各种酸牛奶。不包括:奶粉、炼乳、奶油、干酪等。

  14、果汁饮料:指各种鲜果、干果、蔬菜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包括水果汁、蔬菜汁等。

  15、固体饮料:指以糖、食品添加剂、果汁或植物油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的制品。成品水份不高于5%。

  17、白酒:指以高粱等粮谷为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酒精度(体积分数)在18%-60%的蒸馏酒。不包括用于治病的药酒和配制白酒,如五加白酒、桂花白酒、人参酒等滋补酒。

  18、啤酒:指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为主要原料,加酒花,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含二氧化碳、起泡、低酒精度(体积分数)2.5%-7.5%的发酵酒。包括不同浓度的鲜(生)啤酒、熟啤酒、黑啤酒及特种啤酒。

  19、葡萄酒:指以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酒精度(体积分数)大于7%的发酵酒。包括普通甜葡萄酒、干红、干白等平静葡萄酒及特种葡萄酒,不包括加水或用果汁等未经发酵兑制而成的酒。

  20、奶粉:以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乳制品。包括全脂、脱脂淡、甜牛奶粉、羊奶粉。不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代乳粉、糕干粉和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配制奶粉。

  21、布:指以纯棉纱、各种棉型人造纤维、合成纤维纯纺、混纺、以及化学纤维与麻混纺织成的布。包括各种纯棉机织布、窄面机织布、半机织布、机沙土织布、药纱布;涤棉布、维棉布、丙棉布、粘棉布;人造棉布、中长纤维布、合成纤维布、化纤混纺布;纯涤纶布、涤纶与其他化纤混纺布。

  22、棉布:指以纯棉纱为原料制成的各种机织布、窄面机纱布、半机纱布、机纱土织布、药纱布。不包括棉花化纤混纺布、再生纤维布、野杂纤维布、土纱布、和无纺布等。

  23、呢绒:指以羊毛纯纺、羊毛与棉、麻、丝、人造纤维、合成纤维等混纺交织和纯化纤毛用毛纺工艺加工织成的呢绒。包括精纺呢绒、粗纺呢绒、长毛绒、驼绒、化纤毛织品和进口涤纶织物等。不包括杂毛织品、人造毛皮、麻绒、中长纤维布、人造棉织品、化纤针织面料等。各种呢绒一律按双幅统计,单幅呢绒要折成双幅统计。

  25、绸缎:指以桑蚕丝(厂丝、土丝、农工丝)、人造纤维长丝、合成纤维长丝、柞蚕丝、木薯蚕丝、蓖麻蚕丝等为原料织成的各种丝绸、丝绸被面、柞丝绒等,和以上述各种原料为主,搭用其他原料交织的各种丝绸和丝绸被面。包括桑蚕丝绸、合成纤维绸、绢纺丝绸被面(整幅的每条按2米折算,拼幅的每条按实际用料计算)。不包括麻绒和丝棉。

  26、各种服装:包括以棉布、棉花化纤混纺布、麻布、化纤布、呢绒、绸缎、裘皮、皮革和化纤针织面料等为原料缝制的各种男、女、和儿童的单、夹、棉、皮等各种服装(包括内衣裤、外衣裤、衬衫、衬裤、苦茶和裙子等)。包括布装、化棉布服装、化纤布服装、呢绒服装、丝绸服装以及化纤针织服装;包括以毛绒、丝绒、麻线和各种混纺线编织的各种服装,如毛衣、毛衫、毛裤等。不包括胶工作服雨衣。

  27、男西装:指用各种面料制作的男西服上衣、西服套装。西服套装一套按二件统计。不包括儿童西装。

  30、女装:包括各种面料制成的女式上衣、裤子、裙子、女式套裙、套装,套裙或套装按二件统计。不包括女童装。

  31、童装:指用各种面料制作的儿童服装。包括儿童的外衣裤、内衣裤、睡衣裤(袍、裙)裙子、衬衫等。

  32、牛仔服:包括牛仔服上衣、牛仔裤、牛仔裙、牛仔服套裙等用牛仔布制成的服装。套裙、套装按二件统计。不包括儿童牛仔服。

  34、防寒服:指用棉花、禽类羽绒、驼绒、人造毛、晴纶棉、太空棉等作为内胆或内里制作的服装。不包括中式棉袄、棉裤、皮革服装、裘皮服装及儿童防寒服。

  37、针织内衣裤:包括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汗衫背心:包括以汗布裁制的各种纯棉、棉型长丝、化学纤维纯纺、化纤与棉混纺交织的男、女各种型号汗衫背心、乳罩背心、网眼衫、汗布背心、棉汗布运动背心,单、双纱长短袖衫、毛巾衫、裤、裙、平角和三角汗布裤衩,以及锦纶丝汗衫背心、裤衩,人造丝、真丝汗衫背心、裤衩、锦纶翻领扣的长短袖衫(又名港衫T恤),汗布裁制的睡衣裤、裙子。棉毛衫裤:包括以棉纱布织成的,棉型化学纤维纯纺和化纤的与棉混纺或交织的、棉毛布裁制的男、女各种型号棉毛衫裤、短袖棉毛衫、罗纹运动衫裤、棉毛运动衫裤、棉毛运动裤衩、平角和三角棉毛裤衩。不包括儿童针织内衣裤。

  38、羊绒及羊毛衫:包括以羊毛、羊绒、兔毛、驼茂(驼绒)、牦牛绒毛衫或混纺交织而成的毛衫。不包括粗毛织成的毛衣。

  40、各种地毯:指以纯毛、杂毛、棉、麻、丝、人造丝、人造纤维为主要原料,以手工和机械编织的用来铺地(悬挂)装饰的地毯。包括羊毛手工、机织地毯、羊毛平针、胶背地毯、丝织地毯、化纤地毯、工艺地毯、天鹅绒毯及其它地毯。

  41、鞋:包括皮鞋、胶鞋、布鞋和全塑料鞋。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靴、凉鞋、便鞋、拖鞋、旅游运动鞋、春秋鞋。不包括13号(即13.7厘米)以下的娃娃鞋。

  42、皮鞋:包括以皮革为面,与皮底、橡胶底、像塑底、轮胎底、塑料底缝绱或粘合(模压、注塑、冷粘、硫化)的各种型号男、女各种皮鞋、皮靴、棉布鞋、棉皮靴(指毛里、绒里)、皮凉鞋、皮便鞋、翻皮鞋、皮拖鞋和缝绱或粘合成皮鞋式样的合成革面皮鞋等。以帆布为面,皮头皮根的棉大头鞋也包括在内。不包括泡沫人造革鞋和13号(即13.7厘米)以下的娃娃鞋。

  43、旅游运动鞋:包括皮面、合成革面、人造革面以及布、皮、革混合为面的旅游运动鞋。不包括13号(13.7厘米)以下的娃娃鞋。

  44、合成洗衣粉:指用石油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洗衣粉,以实际重量计量。不包括水剂、洗衣液(又称洗衣膏)和以动、植物油为原料制成的各种皂粉、皂片、洗头膏和洗头粉。

  45、香皂:包括各种香型(含油脂70%以上)的香皂和药皂及透明皂、浴皂、洗头皂、剃须皂、硬水皂、硼硫沫皂、等,每块重量80-100克左右,重量在50克以下的,应将实际克重参照80-100克为一块标准进行折算。

  46、牙膏:包括以铅、铝、塑料管内装膏体原料,用于刷牙的牙膏。不包括牙粉、牙净、牙洁素和一次性消费的十八克旅游牙膏。牙膏不论每支克重多少,均按自然支统计。

  47、电饭锅:包括精铝、铝合金、不锈钢、搪瓷、陶瓷等材质制成的各种规格的自动压力式电饭锅。

  48、钟:包括国产和进口的机械、石英、电子的闹钟、座钟、挂钟、座挂两用钟、落地钟以及语音钟、音乐钟、电钟、晶体管钟。不包括子母钟、体育电钟、收音机闹钟。

  49、手表:包括国产手表和进口手表。国产手表包括国产的各种牌号的机械、电子手表、石英手表、和进口零件在国内组装,商标是中国牌号的手表。不包括怀表和体育秒表和价值低于10元以下的电子手表。

  50、进口手表:包括进口的各种牌号的机械、电子、石英手表和收购华侨出售的国外的手表,以及进口零件在国内组装,商标是国外牌号手表。不包括怀表和体育用的各种秒表。

  51、电话机:指电话单机,包括国产和进口的各种牌号的磁石、共电、号盘自动、脉冲按键自动、音频按键自动、录音、书写、可视、查线、共线、增音、扩音、投币式、安全防爆、船用、铁用、潜水用电话机及无绳电话机等电话单机。不包括电话交换、中继设备、会议调度电线、无线移动电话机(即移动台):移动电话机是移户的终端设备。它由移户控制,与基站间建立双方的无线电话并进行通话。移动电话机包括车载台、手持式、便携式和船舶及特殊地区需要的固定式等各种类型。还包括具有国内直拨和国际直拨功能的,不包括国内漫游和国际漫游的。

  53、机:指能使被摄影景物的光线通过装在暗箱前的镜头,成像在位于暗箱后壁的镜头焦面上,且能用感光材料将景物记录下来的一种装置。包括单反机、平视取景机、立体机、一次成像机和专用机等。不包括馆用的座机、外拍机、放大机和简易塑料机(指玩具机及单片镜头、固定速度,焦距结构简单的低档机)。

  54、数码机:与普通机相比,在构成上增加了许多电子部件,如光电藕合器件CCD、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DS、存储器、输入输出接口等,经光电转换成像后,存入存储器件里,成像后输入计算机,并通过打印机打印出来,也可在计算机里对图像作技术处理。

  56、家用电脑:包括CPU在80186以上的适合家庭学习、管理用的微电子计算机。不包括单板机及CPU未达到80186以上的插卡式电脑学习机和游戏机。

  57、胶卷:包括国产、进口的120、135、127等三种规格的胶卷和彩色胶卷。电影裁成135胶卷按1.65米折算一卷,裁成的120胶卷按0.28米折算一卷。不包括航空胶卷。

  58、激光盘:指利用激光光刻技术将音频、视频信号转变为数字编码信号而的,由聚碳酸脂等材料制成的盘片。包括LD盘、VCD盘、CD盘(含CDG盘)等三大类四种直径尺寸的激光视盘和唱片。

  59、钢琴:包括国产和进口的各种牌号的钢琴。不包括电子钢琴、专供幼儿和儿童用的小钢琴、玩具钢琴。

  60、复印机:包括国产和进口的各种牌号的硒静电复印机、氧化锌静电复印机、重氧复印机、电传复印机等。

  61、传真机:包括国产和进口的各种牌号的文件传真机、话电信传真机、传真机、气象云图传真机、卫星云图传真机、相片传真机等。不包括传线、电子计事本:即个人数字助理(PDA产品),指具有适用的应用软件、较强的通信能力、良好的人机界面、小巧轻便等特征的便携式数字设备,包括以文曲星为代表的辞典类产品,如以商务通为代表的个人信息类产品、以摩托罗拉宝典828、天拓A6188为代表的通信类产品。

  63、自行车:又名车、脚踏车、单车。包括男、女用各种规格、型号的普通自行车、载重自行车、轻便车、赛车、山地车、小轮车(包括折叠车),不包括三轮车、手推车、机动脚踏两用车(也称助动车)、摩托车和儿童玩具自行车。

  64、摩托车:指国产和进口的各种牌号、规格摩托车和机动脚踏两用车(也称助动车),包括二轮摩托车(可带边车)、三轮摩托车等。

  65、黑白电视机:电视机又名电视接收机。分电子管式、半导体式和电子管半导体混合式的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包括各种大小屏幕电视机及以电视为主的收音、录音、电唱多用机,器。不包括示波管式电视机、投影电视机和工业电视机,也不包括液晶的电视。

  67、25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包括屏幕为25英寸(含25英寸即54厘米)及以上的彩色电视机。

  68、录音机:包括电子管、半导体器件的单声道和立体声盘式、盒式单录机、单放机、收录机、收录唱机。不包括专业配套专用录音机、组合音响设备。

  69、微型录音机:指体积一般在700立方厘米以下的各种单放音机和收录放音机。不包括只具有收音功能的半导体收音机。

  70、组合音响:包括由音箱、音响中心设备(收录音机、收录唱机等)及其它音响设备组合、配置而成的音响系统。不包括可配置音箱的袖珍式、便携式收录音机及音响电视组合机。

  71、MP3机:是一种数字播放设备,具有、播放音乐,录音、复读等多种功能的数字随身听。

  72、机:包括各种功能的机,单放机。包括大小1/2机、单放机以及摄录放一体化机。不包括3/4专业配套用机。

  73、摄像机:包括家用各种规格、牌号的摄像机。不包括摄录放一体化机,专业用摄像机(级、业务摄像机)及其他特殊用途摄像机。

  74、机:也称为镭射机。包括:激光视盘机(LD)、视频激光唱片机(VCD)、数字式光盘机(DVD),以及可播放LD、VCD、DVD、CD的兼容机。

  76、家用电风扇: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台扇、壁扇、落地扇、鸿运扇、顶扇、冷风扇、排气扇、吊扇等。不包括扇叶直径在230毫米以下的小型台扇(微型风扇)及吊扇。

  79、滚桶式洗衣机:由盛水桶和正反横向回转的多孔内筒等组成的,依靠内桶的旋转完成洗涤、漂洗、甩干等工序的家用洗衣机。不包括洗衣净重量在6公斤以上的洗染店专用大型滚桶式洗衣机。

  80、家用电冰箱:包括有效容积在340升以下的家用电冰箱,分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三种,包括单门、双门、三门式的电冰箱。不包括容积在340升以上的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冷藏售货柜。

  81、家用冰柜:包括有效容积340升以下的家用冷藏柜(冷藏温度1-8)、冷冻柜(冷冻温度-18以下)。

  83、房间空调器:指房间空气调节器,包括单冷、冷热两种方式的空气调节器,分为窗式、分体式、柜式。

  85、吸尘器: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家用立式、卧式、肩式、便携式、杆式、手提式、微型吸尘器。

  87、燃气热水器:指耗煤气量在0.36立方米/小时-2.15立方米/小时的各种燃气热水器。

  88、电熨斗:包括普通型、调温型、喷雾型、蒸汽电熨斗及派生出的涡流型、旅行型、PCT恒温型、吊瓶式喷汽、盐液蒸汽型电熨斗。不包括电熨机。

  89、电暖器:指家庭房间辐射式、对流式电热取暖器。分台式、柜式、壁式。不包括电热卧具,电热服、电热鞋、电熨斗及冷暖式的空调。

  90、洗碗机:指专为碗、碟、盘、杯、匙、筷子、刀、叉等餐具,并对其进行消毒的家用厨房设备,又称为餐具清洗机。不包括只具有消毒功能的消毒柜和体积大于0.3立方米,功率大于2000瓦的饭店专用洗碗机。

  92、食品加工机:指家庭用食品加工机,包括家用食品电热烘烤器,如电烤箱、三明治炉、面包烤炉、电爆米花器等;家用食品制备器具,如面条机、食用切片机,混合搅拌器、果汁器、酸奶生成器、食品保鲜器、绞肉机、果蔬去皮机、和面机、包饺子机等。不包括用于饭店、食堂的食品加工机械。

  93、家用消毒柜:又称电子消毒柜、电子消毒橱柜等,指一种采用远红外线、微波、紫外线等不同介质对食物进行消毒,集食具消毒、烘干、保洁、储存为一体的家庭用柜。

  95、燃气灶:指以气体(包括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为能源,用于加热、烹饪的灶具,包括单灶、双灶和带有烤箱等辅助设备的家用各种燃气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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