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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牢4年后发现所盗名花系普通花草(图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10-14 10:47:34 人气: 标签:花卉图片大全及花名
导读:一份《刑事复核通知书》送达沈丽萍手中时,她的眼泪忍不住涌了出来。这份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云检刑申案通[2110]3号《刑事复核通知书》意味着,4年前因盗…

  一份《刑事复核通知书》送达沈丽萍手中时,她的眼泪忍不住涌了出来。这份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云检刑申案通[2110]3号《刑事复核通知书》意味着,4年前因盗窃10苗价值250万元“名贵兰花”而被10年的丈夫杜吉兵,有望获得减刑。

  因为,杜吉兵所盗窃的10苗兰草中,4苗之前被鉴定为价值达180万的“馨海蝶”,经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DNA遗传分析检测,为每苗仅值5元。省检察院《通知书》认定,该案“事实有误”,并依法向云南省高级发出再审检察。

  这起持续达4年多、并引发了多起连环诉讼的“兰花盗窃案”,因省检察院的这份认定通知书而成为了一起“兰花误案”。那么,其中的错误和问题究竟如何产生的?将最普通的兰花鉴定为价值上百万的所谓“鉴定报告”又是如何出炉的?随着本报的深入调查,逐渐,一起“误案”的程序也终于露出曙光。

  “有了这个,就可以证明我丈夫太冤了,应该可以为他减刑了。” 沈丽萍拿着省检察院的《通知书》,幽幽地说。

  杜吉兵在宣威市羊场镇鸡场村委会草花冲村长大。这是一个距市区约20公里的贫困农村,近年来因为当地工矿业的发展,农民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杜吉兵有兄妹5人,他排行老二,父母早已年过花甲。

  杜吉兵童年时家里穷,哥哥杜吉高为替父母分担抚养弟弟妹妹的责任,主动放弃了上学,杜吉兵因此才获得了上完小学的机会。

  但这个家庭依然负担沉重。小学毕业后,杜吉兵即辍学回家务农。他很快迷上了驾驶汽车,每每有空闲,就独自站在村外的公边看着过往的汽车发呆,回家后,还空着两手模仿握着方向盘的姿势摆弄不停。他父亲至今还记得儿子少年时的这些举动。杜吉兵长大后,父母用多年积攒下来的钱让儿子考驾驶执照。杜吉兵开始为当地一个私营老板开车拉货。

  在沈丽萍眼里,嫁给杜吉兵为妻的这十几年中,丈夫从来都不是爱惹事的那种人,有孩子后,无论对孩子还是对她,丈夫都疼爱有加。为使生活过得好一些,他总是很早就外出干活,很晚才收工回家。

  2005年至2006年间,膝下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的杜吉兵,凭着一手熟练的驾驶技术,受雇于当地一位从经营煤矿转向炒兰花的老板沈立文。

  在“沈老板”身边的日子里,杜吉兵听说、看到了许多炒兰花而一夜暴富的故事。“他经常回家跟我说,兰花生意好像很好做。在为沈老板开车外出办理兰花业务的过程中,他发现买卖兰花的人都是一些身家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大老板。而沈老板虽然很有钱,但为人很小气。”沈丽萍说,那时她听了丈夫这些埋怨老板的话,曾多次提醒丈夫,替别人打工只求每月能准时拿得到工钱,与老板怄气是要吃大亏的,可丈夫似乎听不进她的话。

  俗话说“饥寒起盗心”。一时难以摆脱贫困家境的杜吉兵,忽然想起自己为沈立文开车时,曾听人称赞沈家养有几盆非常名贵的兰花,“只要舍得出手定可以赚大钱”,而以他对沈立文家的熟悉程度,“拿”走这几盆花,应该不会太难。

  2006年5月14日20时,杜吉兵偷偷潜入沈家附近躲藏了一个多小时,趁沈立文从花房出来之机,迅速进入养兰的房间,一把将3盆摆放在茶几上的兰花拔起,随即仓皇逃离现场。

  被他拔走的兰花共10苗,包括4苗“馨海蝶”、2苗“玉兔彩蝶”和4苗新种“三蕊蝶”。轻易得手的杜吉兵回家后,立即仔细地将10苗兰草放进一个蒸锅里藏匿了起来。

  沈立文回家后,很快发现家中被盗,便立即向警方报了案。根据现场调查取证,警方次日便将犯罪嫌疑人杜吉兵抓获归案。同年5月16日,宣威市对杜吉兵实施刑事,10月27日,宣威市检察院批准执行。

  为确定本案中被盗兰花的价值,当地机关决定请宣威市兰花协会会长吕菜华等人对这十苗兰花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被盗兰草中4苗“馨海蝶” 每苗价值为50万元人民币;4苗“三蕊蝶”每苗价值10万元;2苗“玉兔彩碟”每苗28万元。10苗被盗兰草的合计价值达296万元。

  之后,这个鉴定结论又经宣威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证,最终确定杜吉兵从沈立文家盗窃的兰花,总价值为250万元。

  此时,宣威市兰花协会会长吕菜华在本案中充当的鉴定人角色引发了争议。记者多方调查得知,案中被盗兰草中的4苗“馨海蝶”,是沈立文从她手中购买所得。

  此案经机关侦查终结后,迅速移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4月11日,曲靖市中级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检察机关的,杜吉兵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同年10月23日,曲靖市中级对杜吉兵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杜不服,提出上诉,2006年12月11日,经云南省高级终审,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杜吉兵夫妇膝下育有二子,老大今年13岁,读小学六年级;老二今年8岁,上小学二年级。杜吉兵后的4年多时间内,其妻沈丽萍与公公婆婆和兄弟姊妹相依为命。她靠打工挣钱补贴家用,悉心照顾体弱多病的老人,抚养幼小的孩子,用微薄的收入为丈夫添置生活用品。

  “我丈夫偷盗别人财物的违法行为的确让我瞧不起他,不过,在我的心里,他从来都不像一个贼。我相信我丈夫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傻事,肯定是一时犯了糊涂!”这是沈丽萍面对记者时说出的第一句话。她说,丈夫在她印象中一直是个有家庭责任感、勤劳善良的人,也正是看在这个情分上,无论眼前的生活多么,她都会等着丈夫回来团圆。

  她说,以前,家里的经济收入主要靠杜吉兵,他出事后,原本好端端的一个家突然像散了架,整个家庭失去了支撑。这几年,她靠着娘家和其他亲友的支持,总算熬过来了。

  丈夫坐牢,拖着两个孩子的沈丽萍作为一个女人,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自然很多。有一次,孩子得了病,家里没钱,她到村上的诊所医生先赊帐给孩子打一针,医生不愿意,她哭着苦苦哀求,几乎要了,医生还是不松口。还有一次,她向一个邻居借钱,对方要求她先归还以前的债务,她这才想起,原来自己早就向这位邻居借过钱了。

  说到这里,沈丽萍忍不住哭出声来。停顿好一会儿,她揩干眼泪后接着说,唯一让她内心觉得宽慰的是,每次去探望杜吉兵时,丈夫总对她说:“我欠你的太多了,等挺过这几年,我出去后,我会用实际行动加倍补偿你和孩子!”沈丽萍说,丈夫说一定会好好,争取减刑的机会,早日出狱和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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