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省直园林绿化中心、湖北大地园林绿化中心的委托,就湖北省省直园林绿化中心、湖北大地园林绿化中心2017年-2018年(苗木、机械租赁、建材等)名录遴选项目(项目编号:KDZB2017052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省省直园林绿化中心、湖北大地园林绿化中心2017年-2018年(苗木、机械租赁、建材等)名录遴选 为保障本中心采购货物的质量和安全,择优选择供货商,规范投标企业名录的评审工作,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申请入选《湖北省省直园林绿化中心、湖北大地园林绿化中心2017 年-2018年供货(苗木、机械租赁、建材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投标企业的评审工作。 5.1 领导小组负责《名录》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制定《名录》管理办法,审核确定入选《名录》的投标企业。 6.1.1苗木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花卉种植销售、苗木种植销售、草坪、园林绿化工程或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资质。 6.2当符合《名录》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少于或等于名额时,合格申请人可直接入选《名录》;当符合《名录》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多于名额时,按评审得分择优录取。 7.1.1 我局通过中国title=网网发布《名录》入选申请的公告,公布入选《名录》的投标企业数量、申请条件、评审程序与办法等有关事项。 7.3.3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提出入选《名录》推荐名单。申请人符合性审查有不符合项或者评审评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推荐名单。 7.4.1 我局通过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名录》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5.1 公示期满,领导小组对候选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名录》的入选名单,并颁发入库通知书。 1)因其他原因发生不良行为记录,并处于暂停投标和承接新工程期限内的(申请日仍处于暂停状态的); 2)有正在被湖北省本级、武汉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武汉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相关记录的(申请日前一年内); 3)因建设市场违法行为受到市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次(含)以上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或受到2次(含)以上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申请日前一年内); 4)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2次(含)以上一般等级事故的(申请日前一年内); 5)在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或工程变更、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且性质恶劣被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查处并通报的(申请日前一年内); 7.8 出现需清退或补充《名录》内投标企业情形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录》的清退或补充投标企业名单。 7.9 投标企业被清退出《名录》后,其缺额可依据本年度评审评分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顺序依次递补。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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