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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故事丨中国最早的化妆品商标侵权案——“五桶为记”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9-7-16 10:39:38 人气: 标签:化妆品是几类商标
导读:商标侵权的案件屡屡发生,并不鲜见。但是要说起我国最早的一起商标侵权案,相信没有多少人会知道。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揭开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起商标侵权案的面…

  商标侵权的案件屡屡发生,并不鲜见。但是要说起我国最早的一起商标侵权案,相信没有多少人会知道。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揭开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起商标侵权案的面纱。

  扬州传统的液体类香料最为著名的要数桂花油了,《红楼梦》中有“女儿愁,无钱去打桂花油”一句,可见民间对桂花油的使用频率有多高了。

  而晚清时出现的谢馥春的桂花油,则是当中的“翘楚”,可谓是“明星牌桂花油”了。谢馥春桂花油一般采用竹筒盛装,故谢馥春的产品得名“五桶”商标,并且由此引出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起商标侵权案。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一旦有名了就会有很多“不劳而获者”想要搭便车,随着谢馥春桂花油的声名远播,它的“五桶”商标也遭到了周边许多同行的侵权,当时市面上出现了许多假冒“五桶”商标的桂花油、香粉、香件,严重冲击了谢馥春的经营。

  为了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谢馥春对“五桶”商标做了明显修改,用黑漆木牌,绘上红色“五桶为记”商标,还用金子书写告白一侧:“本店城内仅此一家,此外并无分铺,请认清辕门桥谢馥春老铺五桶为记商标,恕不致误。本号主人谨白。”

  不过,这好像并没有起到多到的作用,冒牌商家还是此起彼伏。于是,谢家终将一纸诉梦见回家的路状从县府、一直告到了北洋。

  幸运的是,谢馥春早将“五桶”商标于当时北洋工商部注册登记,当时的北洋大理院受理了此案之后,经过调查核实,共有十三家铺店“五桶”商标,并判定:“十三家店铺具结侵权”,并予赔偿谢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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